2005年7月12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黑中介穿针线 跨地域骗车贷
葛文

  一起近百万元的异地车贷险诈骗案日前经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人郝来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万元。
    被告人郝来成,系北京高能泰成柏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2003年6月,为了还清巨额债务,他以车辆贷款保证保险的方式骗取杭州某银行95.2万元贷款。郝来成支付了36.4936万元好处费给中介人,其余部分用于偿还债务。
    郝来成在中介人的帮助下,虚构了其购买挖掘机的事实,以虚假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房屋产权证、收入证明等,骗取银行的贷款,并向杭州某保险公司投保车贷险。
    据了解,在这个案件中,中介人起了很重要作用,该中介人是台州某汽车经销商在北京的外派人员。业内人士指出,在异地车贷诈骗案中,几乎都有这样的中介人在穿针引线,而且往往都是汽车经销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借工作之便,帮诈骗者伪造购车合同,同时收取好处费。